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淳化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
2.评估主体:淳化县自然资源局
3.第三方评估机构:大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淳化县官庄镇御泉村、申阳村、张村、上坳村、皇城村、焦家村、寨里村;十里塬镇高家村、马家村、曹村、马岭村。本次土地征收总面积1.7485公顷。官庄镇拟征收土地面积0.7050公顷,其中包含:御泉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1410公顷、申阳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0470公顷、张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0470公顷、上坳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0940公顷、皇城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1410公顷、焦家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0940公顷、寨里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1410公顷。十里塬镇拟征收土地面积1.0435公顷,其中包含:高家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0470公顷、马家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0470公顷、曹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0470公顷、马岭村拟征收土地面积0.9025公顷。(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华电淳化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二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参照《淳化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淳政发〔2024〕6号)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依照淳化县政府现行标准执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决策事项实施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决策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合理可行的措施和意见。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决策相关合理的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决策事项风险防范及化解的个人意见。
3、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淳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9-32772311
评估机构单位:大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8816512;电子邮箱:wenhaizx@qq.com